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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 临床医师实践技能考试:叩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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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5 01: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叩诊方法是临床医师实践技能考试体格检查中的内容,为帮助大家更好的复习,特整理此内容供大家参考。
  叩诊方法可分为直接叩诊法和间接叩诊法。
  (1)直接叩诊法 检查者以右手示指、中指、环指(并拢)的掌面直接拍击被检查者的部位,借拍击的反响和指下的振动感来判断病变情况的方法称为直接叩诊法。这种叩诊法适用于胸部或腹部面积较广泛的病变。如胸膜粘连或增厚,大量的胸水或腹水等。
  (2)间接叩诊法 左手中指第二指节作为板指紧贴于拟叩诊部位,但不要重压,其他手指稍微抬起,勿与体表接触。右手指自然弯曲,以中指指端叩击左中指第二指骨的前端,叩击方向应与叩诊部位的体表垂直;叩诊时应以腕关节与掌指关节的运动为主,避免肘关节及肩关节参加运动。叩击动作要灵活、短促、富有弹性。叩击后右手中指应立即抬起,以免影响音响的振幅与频率。在一个部位叩诊时,每次只需连续叩击2~3下,如未能获得明确印象,可再连续叩击2~3下,不间断地连续叩击反而不利于对叩诊音的分辨。叩击力量要均匀适中,使产生的音响一致,才能正确判断叩诊音的变化。对待不同的检查部位,叩击力量应视具体情况决定,被检部位范围比较大位置比较深时,则需使用中度叩诊法,如确定心脏或肝脏的绝对浊音界;当被检脏器或病灶位置距体表较深,约达7cm左右时则需使用重(强)叩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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