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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体温脉搏呼吸测量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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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5 01:09:3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体温脉搏呼吸测量的注意事项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整理如下:
  1、剧烈运动后患者应予休息安静20min后再测。
  2、吃冷热食物后应待15min后放可测口腔体温。鼻、口腔疾病,昏迷不醒及幼儿,不能用口腔测温。肛门直肠疾病及热坐浴或灌肠后15min内,不可用肛门测温。
  3、为心血管疾病、大手术及重危患者数脉搏时,应注意频率、节律,并计数1min,重危及大手术患者应测呼吸,一般患者免测呼吸。
  4、检查结果与病情不符时,应再检查1次,若有异常,立即通知医师并予适当处理。
  5、在检查体温前后,都要清点体温计数目,每次测温之后,体温计上水银柱应立即甩下。
  6、每日记录体温、脉搏、呼吸时,同时记录前一天的大便次数。
  7、每次测温后体温计应遵循先消毒后排放的原则进行消毒,即先行将体温计置于1%过氧乙酸内浸泡5min,再泡于另一个1%过氧乙酸盒内消毒30min,取出防于冷开水盒中,洗净后取出擦干后置于75%乙醇盒中备用。消毒液每日更换1次。
  8、若患者不慎咬破体温计吞下水银时,可立即口服大量蛋白水或牛奶,使蛋白和汞结合,延缓汞的吸收,最后排出体外。也可服大量韭菜等粗纤维食物,包裹水银,减少吸收,增加肠蠕动,加速汞的排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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