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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 临床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触诊的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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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5 01: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执业医师实践技能考试触诊的注意事项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整理如下:
  (1)检查者应先向被检查者讲明检查目的和配合要求。指甲要剪短,手要温暖,动作要轻柔。
  (2)受检查应取适当体位。腹部检查应当仰卧,下肢屈曲,双臂置于体侧,腹肌放松,检查者站在右侧,面向被检查者。检查脾脏时,被检查者可取右侧位,左下肢屈曲,右下肢伸直。
  (3)检查下腹部时,必要时嘱被检查者排空大小便,以免将充盈的膀胱或粪块误诊为肿块。
  (4)触诊时应由浅到深,由轻到重。先检查健康的部位,再检查可能有病变的部位。
  (5)要熟悉脏器的正常位置、大小以及正常的变异。以免将腹直肌、浮肋、游走肾或器官异位误为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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