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继教网

 找回密码
 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570|回复: 0

[考试资料]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烧伤的分度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9-2-5 01:03: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中烧伤的分度,整理如下:
  Ⅰ度烧伤:为表皮角质层、透明层、颗粒层的损伤。局部红肿,故又称红斑性烧伤。有疼痛和烧灼感,皮温稍增高,3~5天后局部由红转为淡褐色,表皮皱缩脱落后愈合。可有短时间色素沉着,不留瘢痕。
  浅Ⅱ度烧伤:伤及真皮浅层,部分生发层健在。局部红肿,有大小不一水疱,内含黄色或淡红色血浆样液体或蛋白凝固的胶冻物。若无感染等并发症,约2周可愈。愈后短期内可有色素沉着,不留瘢痕,皮肤功能良好。
  深Ⅱ度烧伤:伤及真皮乳头层以下,但仍残留部分网状层。局部肿胀,间或有较小水疱。由于残存真皮内毛囊、汗腺等皮肤附件,仍可再生上皮,如无感染,一般3-4周可自行愈合。愈合后可有瘢痕和瘢痕收缩引起的局部功能障碍。
  Ⅲ度烧伤:全层皮肤烧伤,可深达肌甚至骨、内脏器官等。皮肤坏死、脱水后形成焦痂,故又称为焦痂型烧伤。创面蜡白或焦黄,甚至炭化。干燥,无渗液,发凉,针刺和拔毛无痛觉。可见粗大栓塞的树枝状血管网(真皮下血管丛栓塞),以四肢内侧皮肤薄处较为典型。愈合后多形成瘢痕,正常皮肤功能丧失,且常造成畸形。
  目前多采用1970年全国烧伤会议拟订的分类标准:
  轻度烧伤:面积在9%以下的Ⅱ度烧伤。
  中度烧伤:总面积在10%—29%之间的Ⅱ度烧伤,或Ⅲ度烧伤面积不足10%.
  重度烧伤:烧伤面积在30%~49%,或Ⅲ度烧伤面积在10%~l9%之间,或烧伤面积不足30%,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①全身情况较重或已有休克;②较重的复合伤;③中、重度吸人性损伤。
  特重烧伤:总面积在50%以上;或Ⅲ度烧伤面积20%以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本站所有转载文章系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且明确注明来源和作者,不希望被转载的媒体或个人可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立即进行删除处理。

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医学继教网

GMT+8, 2024-11-28 14:36 , Processed in 0.062500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Copyright © 2001-2021, Tencent Clou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