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中初级)报名审核作如下说明: 一、审核所需证件及有关材料 1、《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A4规格);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户籍证明任一);
3、卫生类毕业证书;
4、下一级任职资格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5、相关准入资格证书:申报医师类考试 [专业代码为301—365专业],须提交医师资格证书;申报护师[专业代码为203-204]及中级护理类考试[专业代码为368-374],须提交护士资格证书;
6、跨系列、类别、专业报考人员须提交转入岗位的有关证明材料;
7、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交与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机构签订的《聘用合同》及所在社区卫生机构的医疗机构许可证复印件和本人取得的《山东省全科医师(社区护士)培训合格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63号)有关规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新疆、西藏及四省藏区等艰苦边远地区可放宽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工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8、已通过部分科目考试的考生只需提供上一年度考试成绩单、有效身份证明和《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信息表》(A4规格)。 9、以上材料需同时提供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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