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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资料]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答疑:医疗事故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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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2-5 01:0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学员提问:医疗事故分级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老师回复:
  1. 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2. 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再次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交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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