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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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3 种检疫传染病(黄热病、鼠疫和霍乱)扩展为包括多种传染病在内的所有可能引起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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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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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规定了口岸主管当局的作用和9 项职责;要求每个国家指定《国际卫生条例》国家归口单位,负责每周七天、每天24 小时就国际关注的公共卫生事件的确认、证实和应对等与世界卫生组织进行沟通;通报后,应继续及时向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得到的有关通报事件的公共卫生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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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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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口岸要在具备12 项核心能力建设的基础上,严格执行一系列卫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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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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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对信息来源要设法核实,并按照科学的方法和标准进行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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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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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按照既定程序确定是否构成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每个国家承诺发展、加强和维持快速和有效应对公共卫生危害和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要求国家设立社区(基层)、中层和国家三级监测网络,分别负责发现、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核实、初步评估;评估和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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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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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规定了对国家归口单位和主管当局的职责,以及世界卫生组织与政府间组织、国际机构的协调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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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要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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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要透明规定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应当信息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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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要快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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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缔约国在获得公共卫生危害证据后的24 小时内报告世界卫生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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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重旅行者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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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要求在施行卫生措施时应以尊重其尊严、人权和基本自由的态度对待国际旅行者,并尽量减少此类措施引起的任何不适和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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