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山东考区2017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鲁护考办发〔2016〕3号)要求,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定于2017年5月6-8日进行。考生报名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网上预报名,考生可登陆中国卫生人才网(http://www.21wecan.com)进行报名。第二阶段为现场确认。现将考试报名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依据《护士条例》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办法》规定: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一)2008年5月12日《护士条例》颁布实施前,已经入学注册、学制不足3年的普通全日制学校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并经过8个月以上护理、助产临床实习,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可报考护士执业资格考试;2008年5月12日以后的,不再作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学历依据。 (二)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举办高等医学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10号)规定,2002年10月31日前,自学考试、各类高等学校远程教育举办的相关医学类专业学历教育,其入学注册的国内外、境外非在职学生,按教学计划、学籍管理规定,如期完成培养过程,毕业后取得的学历可作为相应资格考试报名的学历依据。 (三)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办理集体报名。 二、考试科目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山东考区全面实行机考,包括专业实务和实践能力2个科目,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一次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12月15日—2017年1月5日,现场确认日期:应届生1月4日,非应届生1月5日-6日,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地点:原市卫生培训中心四楼教室,逾期不予受理。 四、现场确认提交的材料 1、非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盖章);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或人事档案所在地公章)。 2、应届考生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盖学校公章); (2)由考务系统内导出考生名单并打印装订成册(考点、学校盖红章); (3)学校统一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应注明考试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专业、学历、学制、入学时间、参加护理临床实习时间、拟毕业时间等); (4)有教育部门盖章的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学校盖红章); (5)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入学后由其他专业转为护理、助产专业者,需另外提供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或学校出具的转专业证明及从“教育部学籍学历信息管理平台”上打印的个人、学籍信息(学校盖公章); 其中考生名单、毕业证明、学校录取新生名册三者必须顺序相对应,以方便考点、考区后期审核工作。 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 申报表各栏目内容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存放单位审查并加盖印章。 五、收费标准 2017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实行网上缴费,收费标准执行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鲁价费函[2014]65号)规定,即每人每科61元, 考生现场确认后及时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月15日,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 六、准考证打印 2017年4月12日-5月6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发布 (一)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于考后4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卫生人才网(www.21wecan.com)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单。 (二)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将以考区为单位寄送成绩合格证明,由考区下发至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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