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执业医师考试:急性心肌梗死时心律失常的治疗
急性心肌梗死时心律失常的治疗是临床执业医师考试中的内容,整理如下:1、室性期前收缩和非持续性室性室性心动过速可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持续性单形性室速不伴心绞痛、肺水肿或低血压、可选用利多卡因50-100mg静脉注射,每5-10分钟重复一次,至室速消失或总量已达3mg/kg,继以1-4mg/min的速度静脉滴注维持。也可静脉应用胺碘酮,10min内注射150mg,然后1mg/min维持6h,继续0.5mg/min维持。如室速持续存在或影响血流动力学需进行起始能量为50J的同步电复律治疗。
2、对持续性多形性室速或心室颤动,尽快采用非同步直流电除颤,起始电量为200J.如不成功,给予300-360J重复除颤。(注:依设备不同有差异)
3、对缓慢的心律失常,可用阿托品0.5-1mg静脉注射治疗。
4、房室传导阻滞发展到2度或3度,伴有血流动力学障碍者,宜用人工心脏起搏器作为临时的经静脉右心室内膜起搏治疗,待传导阻滞消失后撤除。
5、室上性快速心律失常用洋地黄制剂、维拉帕米等药物不能控制时,可考虑用同步直流电转复窦性心律,或采用快速起搏的超速抑制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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