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伤深度识别与严重性分度
临床执业医师考试烧伤深度的识别与烧伤严重性分度是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内容,整理如下:烧伤深度的识别
采用三度四分法,即分为Ⅰ°、浅Ⅱ°、深Ⅱ°、Ⅲ°。Ⅰ°、浅Ⅱ°烧伤一般称浅度烧伤;深Ⅱ°和Ⅲ°烧伤则属深度烧伤。组织损害层次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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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烧伤深度分度示意图
分度
损伤深度
外观特点临床体征
感觉
温度
创面愈合过程
Ⅰ度(红斑性)
仅伤及表皮浅层,达角质层
无水疱,干燥,无感染
烧灼感
微增
2~3 日后脱屑,不留疤
Ⅱ度(水疱性
浅Ⅱ度
真皮浅层
有水疱,基底潮红
剧痛,感觉过敏
增高
1~2 周内愈合,一般不留瘢痕,多数有色素沉着
深Ⅱ度
真皮深层
小水疱,基底湿润苍白
痛觉较迟钝,仅拔毛痛
局部温度略低
3~5 周愈合,有瘢痕
Ⅲ度(焦痂性)
皮肤全层,甚
至肌肉、骨骼
创面无水疱,呈蜡白或焦黄色甚至炭化,触之如皮革,痂下可显树枝状栓塞的血管
感觉消失,拔毛也不痛
局部发凉
3~5 周焦痂自然分离,常需植皮
烧伤严重性分度
为了对烧伤严重程度有一基本估计,作为设计治疗方案的参考,我国常用下列分度法。
轻度烧伤
Ⅱ°烧伤面积9% 以下
中度烧伤
Ⅱ°烧伤面积10%~29%,或Ⅲ°烧伤面积不足10%
重度烧伤
烧伤总面积30%~49%;或Ⅲ°烧伤面积10%~19%;或Ⅱ°、Ⅲ°烧伤面积虽不到上述百分比,但已发生休克等并发症、呼吸道烧伤或有较重的复合伤
特重烧伤
烧伤总面积50% 以上;或Ⅲ°烧伤20% 以上;或已有严重并发症
吸入性损伤
吸入性损伤以往称“呼吸道烧伤”,是较危重的部位烧伤。
特点
之所以改称为“吸入性损伤”是因其致伤因素不单纯由于热力。燃烧时的烟雾含有大量的化学物质,可被吸入深达肺泡,引起局部腐蚀和全身中毒,所以在相对封闭的火灾现场,死于吸入性窒息者多于烧伤
诊断
①燃烧现场相对密闭;②呼吸道刺激,咳出炭沫痰,呼吸困难,肺部可能有哮鸣音;③面、颈、口鼻周常有深度烧伤,鼻毛烧伤,声音嘶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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