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教育网 发表于 2019-2-19 00:11:25

多发性创伤的概念

  1. 定义
  多发性创伤是指在事故发生时,同一致伤因素可使人体两个以上的解剖部位或脏器较严重损伤,且至少有一处是致命的。
  2. 多发伤、复合伤、多处伤和联合伤的区别
  1)复合伤: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致伤因子引起的创伤称复合伤,如原子弹爆炸产生物理、化学、高温、放射等因子所引起的创伤。
  2)多处伤:是指同一解剖部位或脏器的两处或两处以上的创伤,如一个肢体有两处以上的骨折,一个脏器有两处以上的裂伤。
  3)联合伤:从狭义上讲是指胸腹联合伤,因为胸腹两个解剖位置仅以膈肌相隔,有时腹部伤是否累及胸部或胸部伤是否累及腹部在诊断上很困难,因此,往往把此两处伤称为联合伤。从广义上讲联合伤亦称多发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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