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的救护——先兆子痫
1. 治疗原则以解痉为前提,防止子痫发生,降低母婴的严重并发症。
2.一般护理
包括绝对卧床休息,饮食管理,避免声光及精神刺激,观察病情变化(包括血压、体重、出入量、自觉症状等),监测血、尿以及眼底、胎心监护、超声波及胎盘功能等检查。
3. 药物治疗
包括解痉药物如硫酸镁,扩容治疗,降压药物,镇静药物及利尿药的应用。其中尤其注意硫酸美的应用方法、副作用和使用注意事项。
【硫酸镁的应用】
4. 终止妊娠的指征
1)先兆子痫积极治疗48~72小时无明显好转。
2)胎龄已37周者。
3)胎龄虽<37周,但胎儿已成熟,出现胎盘功能不良,或经治疗后孕妇病情继续恶化者;
5. 分娩注意事项
1)预防子痫发生,一切操作要轻,尽量减少刺激为原则,产时注意血压,继续应用解痉药物。
2)预防产后出血。
3)产后解痉、镇静药物要应用到产后24小时。
4)延长观察3~5天,包括血压、尿蛋白、眼底情况及自觉症状,防止产后子痫及高血压后遗症的发生。
来源: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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