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接班制度
1、值班人员应严格遵照医嘱和服从护士长安排,坚受岗位,履行职责,保证各项治疗护理工作准确及时地进行。2、交班前,护士长应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和危重病员护理记录,重点巡视危重病员和新病员,在交班时安排好护理工作。
3、护士实行三班轮值,每班必须按时交接班,接班者提前到科室,阅读交班报告,交接物品。
4、值班者必须在交接前完成各项记录及本班各项工作。处理好用过的物品。如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详细交接,与接班者共同做好工作方可离去。
5、晨间交班时,由夜班护士报告病人总数、出入院、转院、转科、分娩、手术、病危、死亡人数;以及新入院病人、危重病人、抢救病人、大手术前后病人或有特殊检查处理等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心理状况;然后由护士长或主班护士带领日夜班护士共同巡视病房,床边交清病人病情,以及病房管理情况。其他班次除详细口头、书面交接班外,均应共同巡视病房,进行床边交接班。
6、凡规定需要每班清点交接的常备、贵重的医疗器械、用物、抢救药品、毒、麻、限、剧药品等均交接清楚,接班者清点后应签名。
7、交班中如发现病情、治疗、器械、物品交待不清,应立即查问。接班时如发现问题应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如因交接不清,发生差错事故或物品遗失,应由接班者负责。
8、交班者应给下一班作好必须用品的准备,便于接班者工作的顺利进行。
来源:医学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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